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采购单位: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医院
服务内容: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36万元
拟采用方式:单一来源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符合下列第【1】项情形: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置,且添置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具体理由:
根据相关规定,医疗废物处理实行属地管理、集中处置、就近原则,必须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经核查走访,兴安盟奇峰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政区域内唯一依法取得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具备合规收集转运与无害化处置能力的单位,无其他替代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三、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经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市场供应情况、技术标准等进行论证,一致认为: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日期:2026年2月12日

